南京市2009年中考照顾加分政策
发表日期:2009/3/15 12:41:36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382位读者读过
烈士子女可加30分;
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加20分;
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战时个人三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警察子女,可加10分;
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可加10分;
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