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京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发表日期:2009/3/14 12:59:08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357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体[2009]1号
关于印发《2009年南京市初中毕业生
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招办、市教研室、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全面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现将我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育考试的对象
凡2009年初中毕业报考高一级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民办学校)的学生均需参加升学体育考试。往届生如报考高一级学校也应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09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市招办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采取选项办法,考生在三类选项中各选择一个项目,三项满分为40分,具体内容见下表。
第一选项 |
第二选项 |
第三选项 | |||
二分钟 跳绳 |
|
立定跳远 |
(男生)引体向上 (女生) 一分钟仰卧起坐 |
篮球 |
(男生) 排球30秒双臂自垫(过头)球 (女生) 30秒踢毽子 |
2、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3、体育作为考试科目,其考试成绩计入升学总分。
四、考试组织
由市、区县招办组织实施。各区县考点采取统一集中或划片(考务人员送考到片)考试形式。
五、报名及收费标准
报名由市招办统一布置。体育考试报名费执行省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所收费用用于组织考试的各项开支。
六、对病、残学生的处理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办法执行,对丧失运动能力的(持有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学生,计40分; 其它原因免考体育的学生,以34分评定。具体处理办法见附件四。
七、考试规则及场地器材要求
体育考试及缓考工作严格执行《南京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操作规则》(见附件二)。
八、总体要求
各区县和学校要进一步明确体育考试的作用和意义,加强宣传教育,认真组织体育考试工作。
1、落实工作质量及考点责任制。要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考务工作。考务人员严格遵守《考务人员守则》(见附件五),择优上岗、培训上岗和挂牌(注明:考点、编号、姓名, 张贴照片)上岗;按照考试规则及场地器材要求,组织实施体育考试工作;按照体育考试操作程序使用和填写登记卡、成绩更正章;继续实行计算机录入成绩、密封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并按时上报的规定;继续执行城区统一缓考的办法;继续实行区县教研部门参与指导的办法,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公正、公开、准确、认真、有序、安全地进行。
2、落实安全责任。继续执行考生考前体检制度。郊县要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统一组织考务人员送考下乡。区县召开校长会议,要求学校有领导带队负责。
3、落实纪律检查责任。继续执行原市教委宁教工委纪(1998)4号、宁教监(1998)2号、宁教体(1998)15 号《关于严肃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纪律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考生监督员的监督力度。继续实行市派督查员全程监督各区县体育考试工作。继续实行考点设立举报站、校门设立举报箱和“全封闭考场”等规定。区县督导部门参与督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的处理。
附件:
1、《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2、《南京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操作规则》
3、《考生及送考教师须知》
4、《病残学生免、缓试申请办法及处理方法(申请表)》
5、《考务人员守则》
6、《南京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违纪事件处理表》
南京市教育局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抄报:省教育厅
附件1:
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男 生 | |||||||
分 值 |
第一选项 |
分 值 |
第二选项 |
第三选项 | |||
二分钟 跳绳 (个) |
(分.秒) |
立定 跳远 (米) |
引体 向上 (个) |
篮球 (秒) |
排球30秒双臂自垫(过头)球 (次) | ||
14.0 |
205 |
1.35 |
13.0 |
2.30 |
4 |
17.0 |
30 |
13.0 |
165 |
1.45 |
12.0 |
1.90 |
2 |
22.0 |
15 |
12.0 |
140 |
2.00 |
11.0 |
1.72 |
1 |
23.5 |
12 |
11.0 |
120 |
2.05 |
10.0 |
1.64 |
- |
24.5 |
11 |
10.0 |
100 |
2.10 |
9.0 |
1.58 |
- |
25.0 |
10 |
8.0 |
80 |
2.15 |
8.0 |
1.56 |
- |
25.5 |
9 |
6.0 |
70 |
2.20 |
6.0 |
1.54 |
- |
26.0 |
8 |
4.0 |
60 |
2.25 |
4.0 |
1.52 |
- |
26.5 |
7 |
2.0 |
50 |
2.30 |
2.0 |
1.50 |
- |
27.0 |
6 |
1.0 |
40 |
2.35 |
1.0 |
1.40 |
- |
27.5 |
5 |
女 生 | |||||||
分 值 |
第一选项 |
分 值 |
第二选项 |
第三选项 | |||
二分钟 跳绳 (个) |
(分.秒) |
立定 跳远 (米) |
一分钟仰卧起坐 (次) |
篮球 (秒) |
30秒踢毽子 (次) | ||
14.0 |
210 |
1.40 |
13.0 |
1.80 |
40 |
21.0 |
37 |
13.0 |
170 |
1.55 |
12.0 |
1.41 |
20 |
31.0 |
21 |
12.0 |
140 |
2.15 |
11.0 |
1.30 |
18 |
33.5 |
18 |
11.0 |
120 |
2.20 |
10.0 |
1.26 |
17 |
34.0 |
17 |
10.0 |
100 |
2.25 |
9.0 |
1.22 |
16 |
34.5 |
16 |
8.0 |
80 |
2.30 |
8.0 |
1.20 |
15 |
35.0 |
15 |
6.0 |
70 |
2.35 |
6.0 |
1.18 |
14 |
35.5 |
14 |
4.0 |
60 |
2.40 |
4.0 |
1.16 |
13 |
36.0 |
13 |
2.0 |
50 |
2.45 |
2.0 |
1.14 |
12 |
36.5 |
12 |
1.0 |
40 |
2.50 |
1.0 |
1.10 |
10 |
37.0 |
10 |
备注 |
1、跳绳和毽子为“冬锻三项”比赛器材; 2、排球使用橡胶球或软式排球。 |
附件2:
南京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操作规则
一、二分钟跳绳
1、器材:使用市“冬锻三项比赛”跳绳,在
2、测试方法:连续跳起单摇绳过双脚为完成一次。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机会。发令员鸣锣同时记时员记时考生开始跳绳,二分钟到时鸣锣停表,考生停跳,记录员记录三个成绩(1位教师裁判员和2名学生监督员三人记数)。
3、技术操作:(1)决定成绩判断:三个成绩不等时取中间成绩(最好成绩与最差成绩相差大于或等于3时必须报组长组织考生重测),二个成绩相等时取相等成绩为决定成绩(另一成绩与两个相等成绩相差大于或等于3时必须报组长组织考生重测)。如果考生该项成绩三个成绩超过满分标准或学生主动提出不重测则可以不再组织重测,在考查过程中,考生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安排重测一次,重测权由跳绳组组长负责。(2)建议用围棋子作为计数工具,采用“数10移1子”的办法计量。
二、
1、场地器材:四条以上标准跑道(塑胶跑道或煤渣跑道),发令旗、哨,计时秒表若干块。在距起、终点线前
2、测试方法:两位考生同时进行测试,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机会。考生当听到“跑”的口令后开始起跑,往返4次,往返时应逆时针方向绕过标杆,不得碰扶标杆,不得串道。裁判员发出“跑”的口令同时记时教师裁判员开表,考生胸部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停表。3位教师裁判员记1位考生,按照田径规则要求取最终成绩。
3、技术操作:计时裁判员必须向所测考生报告往返圈数;考生不得穿钉鞋。
三、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在沙坑(沙面与起跳地面平齐)或土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或作用立定跳远电子测试仪。起跳线(作为丈量和判别犯规标志)至沙坑近端不得少于30厘米,起跳地面平坦,不得有坑凹。另备标准丈量尺、角尺和平沙耙。
2、测试方法: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立定,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缘的垂直距离。每位考生只有三次机会,取最好一次成绩,以厘米为单位不计小数。考生不得穿带钉鞋。
3、技术操作:3次犯规给予1次补测机会。
四、男生引体向上
1、器材:高单杠。
2、测试方法:考生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呈直臂悬垂静止后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颌超过横杠上缘然后还原为完成一次。选择此项目的考生只有一次机会。1位教师裁判员和1名学生监督员面对考生、另1 位教师裁判员在侧位用口令或手示(三人统一方式)计数。
3、技术操作:(1)如两位计数相同,即视为有效;如三位计数不等,视当时情况处理办法一让考生继续,处理办法二停止再次补测。(2)“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解释:首次悬垂静止后,身体无任何前后摆动。
五、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
1、器材:教学用海绵垫,或一分钟仰卧起坐电子测试仪。
2、测试方法:考生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肩胛骨必须触垫),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考生压住其踝关节。起坐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机会。用哨声发令同时记时员记时开始,一分钟到时鸣哨停表,考生停做。1位教师裁判员和2名学生记数。
3、技术操作:同二分钟跳绳技术操作(1)。
六、篮球
1、场地器材:水泥或木质篮球场,两个标志杆间距离为
2、测试方法:考生采取单手高运球或低运球往返两个来回,球失控成绩无效。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机会。用哨声发令同时记时开始,考生运球往返两个来回后球和身体同时到达终点停表。3位教师裁判员记1位考生,按照田径规则要求取最终成绩。
3、技术操作:(1)球失控给予1次补测机会;(2)球和身体未能同时到达终点时,以后者过终点停表。
七、男生排球30秒双臂自垫(过头)球
1、场地器材:使用橡胶排球或软式排球,在
2、测试方法:考生双臂自垫球,球体大约过头为完成一次,球落地后可继续,在30秒内记数(1位教师裁判员和2名学生监督员三人记数),统一发令和记时。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机会。
3、技术操作:同二分钟跳绳技术操作(1)。
八、女生30秒踢毽子
1、场地器材:使用市“冬锻三项比赛” 毽子,在
2、测试方法:考生可采用左或右脚各类踢式将毽连续踢离接触点约20厘米以上,毽落地后可继续,在30秒内记数(1位教师裁判员和2名学生监督员三人记数),统一发令和记时。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机会。
3、技术操作:同二分钟跳绳技术操作(1)。
附件3:
考生及送考教师须知
一、
二、考生必须在教师的带领下,携带体育考试准考证提前三十分钟进入考点,任何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三、考生应做好准备工作,穿球鞋、运动服或便于体育考试的服装,提前二十分钟到检录处点名,临时抽签决定考试顺序,必须佩戴检录员发给的小号码布,点名三次未到者不得参加考试。做好考前的准备活动,防止运动损伤。
四、因病、残需免试、缓试的考生必须在考前填写免、缓试申请表,并按照《病残学生免、缓试申请办法及处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手续,手续齐全后申请有效。免试计分办法执行市有关规定。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随意离开考查地点,站在规定的区域内不得乱走动,防止发生伤害事故。考试结束由检录员宣布完三项考试决定成绩后带出考场。如有疑问立即向检录员提出。
六、考生考试结束后的三十分钟左右,由带队教师到成绩公告组统一领取成绩单。如有疑问立即通过教师向纪检组反映,说明原因,等候回音。如今后发现升学成绩单中的体育成绩与当场考试成绩不符时,可带成绩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招办进行查询。
七、带队教师完成任务后应把考生及时安全地带出考点。
附件4:
病残学生免、缓试申请办法及处理方法
一、免考
因病(慢性病、疾病、突发事故受伤)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以提出免试申请。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好申请表,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考生持申请表和初中毕业生体检表到考场( 情况特殊可不到考场),再经考场医生和区县考试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生效,以34分评定,考场医生在初中毕业生体检表备注栏中注明因病免试体育。申请表、医院证明和体育考试登记卡交成绩统计组收存。对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可以提出免考申请。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好申请表,出具市、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员证》,先经学校审批同意后,考生持申请表、残疾人证和初中毕业生体检表到考场,再经考场医生和区县考试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生效,以40分评定。考场医生在初中毕业生体检表备注栏中注明因残免考体育。申请表、医院证明和体育考试登记卡交成绩统计组收存。
二、缓考
因急病、女生例假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学生,可以提出缓考申请,在学校或考点领取并填写好申请表,因病考生出示病历和病休证明,女生因例假应出示学校证明,经考场医生和区县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缓考。缓考时间由各区县通知考生。缓考办法同正常考查方法。
三、申请表附后
南京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免、缓考申请表
学 生 或 家 长 填 写 |
姓名 |
|
性别 |
|
学校 名称 |
|
申请 类别 |
免考: 缓考: | |||||
申 请 理 由 |
| |||||
学 校 意 见 |
盖章: | |||||
考 场 医 生 意 见 |
盖章(签名): | |||||
领 导 小 组 意 见 |
盖章(签名): | |||||
备 注 |
1.须贴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带初中毕业生体检表。 2.资格审查组收免考考生的成绩登记卡,填写“免考”情况送交成绩统计组,并附上申请表。 |
附件5:
考 务 人 员 守 则
一、全体考务人员应本着对全体考生负责和为全体考生服务的态度参与考务工作,工作中做到公正、公开、准确、认真、有序。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场纪律。对考生态度和蔼、亲切,鼓励考生考出好成绩。
二、严格执行《南京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操作细则》,执行各区县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纪律要求。
三、考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考试规则,并能熟练操作,确实做好本职工作,不出差错。
四、考务人员应按考点的要求准时到场组织考试,有始有终地完成考务工作,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串岗。
五、全体考务人员必须佩带相应的标志组织考试,不得在考场内辅导考生,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考场,也不得打招呼、递条子。
六、如考试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协调解决。
七、考务人员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失职的行为,经举报查实后,由考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检组及时予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市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八、如遇到本校考生的考务人员应主动回避关键操作。
九、自觉接受学生监督员的监督,对学生监督员提出的异议,由小组长妥善做出解答。
十、成绩记录员如遇笔误需要更正成绩,必须由小组长和学生监督员一起到考试组组长处加盖成绩更正章,并请学生监督员签名认可,否则涂写或更正的成绩无效。
附件6:
南京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违纪事件处理表
违纪人员姓名 |
|
学校或单位 |
| |
举报人姓名 |
|
举报人单位 |
| |
是否调用 登记卡 |
| |||
主 要 违 纪 情 况 |
| |||
体 育 考 试 领 导 小 组 意 见 |
盖章: | |||
发稿日期:2009-2-23 10:46:27 文章来源:南京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