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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音乐、美术等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12/10/28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邵小卫 有1844位读者读过

 (九)、体育场地与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师生要重视、支持体育场地、器材的管理工作。
2、师生要爱护体育场地、器材及设施。凡借用的器材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如有故意损坏的除赔偿外,还要上报校领导进行处理。
3、班级上体育课所需器材,由任课老师在上课前指派体育委员根据需要办理借用手续,上完课后归还,课后要清点检查,然后归类放置,如有损坏和遗失,及时与保管员联系。
4、班级活动所需借用的器材由班主任或任课体育老师办理,否则管理员拒绝借器材。
5、师生借用的体育器材必须当天下课后归还,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办理续借手续。
6、借用的体育器材只限在校园内使用。
7、管理员应根据教学要求制定每周课外活动场地、器材安排表。
8、保管员认真负责管理好器材。做到每天一检查(当天器材点数归类)一周一大查(清点与整理)每月一次整理修补并配齐器材,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9、凡校外租用场地、器材的,除上述条件外,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使用。

(十)、体育器材保管制度
1、体育器材必需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体育器材室。
2、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3、体育器材及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记,做好帐册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4、体育器材及设备原则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5、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霉、房锈等工作。
6、做到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体育器材及设备损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报损。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7、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师生借用,做好借用记录。
8、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十二)、音乐、舞蹈室使用管理制度
1、学生进音乐、舞蹈室上课,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2、使用音乐、舞蹈教室,应爱护室内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与器械,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室内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4、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教室,不乱丢果皮纸屑。
5 使用后应切断室内所有电器和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6、每次使用后,使用人应在使用情况登记簿上认真登记。
7、其他师生需要使用音乐、舞蹈教室的,须经本室管理教师同意,使用前应由双方验收器材、设备等,使用时,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十三)、音乐、舞蹈器材管理制度

保管制度


  1、建立器材管理明细账,做好账物相符。
  2、根据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摆放整齐。
  3、注意器材的通风及防火。
  4、定期检查物品,对易耗物品及时办理注销、报修手续。对丢失物品及时登记、报告工作。

借用制度


1、音乐、舞蹈课上借用物品需由任课教师做好器、材物品借还登记工作,并注明日期节次、器材、数量等。
2、课外活动学生借用器材要有登记,归还时要检查数量和有无损害。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赔偿,
  3、对学校教师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记手续,归还时要予以注销。
4、外借的器材要经分管领导同意,进行登记并加以说明。

赔偿制度


  1、教育学生爱护音乐、舞蹈器材和设备。凡器材使用不合理、造成损害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有意破坏者,要根据损害成度进行赔偿。
  2、借用音乐、舞蹈器材丢失或损坏者,酌其程度予以一次性赔偿。
  3、外借的器材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进行登记加以说明。

(十四)、音乐、舞蹈室学生活动守则
1、音乐、舞蹈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2、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进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乱刻乱画。
3、上课、排练节目, 学生要着装整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点排练节目、就座。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运动、 打闹。
4、爱护音乐、舞蹈器材, 没有取得允许,不准随意使用乐器、音响等教学设备。违者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每次活动完毕,要检查器材放置,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十五)、美术室使用管理制度 
1、美术教室由美术课教师负责统一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画架、画台课后要摆设整齐。
3、室内保持清洁,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画架、画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4、爱护室内摆设模型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
5、师生书法、美术作品要摆放整齐或张贴好,不准随意乱摆。
6、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如因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每天活动结束,要进行打扫,搞好室内整洁,关好门窗。
8、美术教师应配合学校德育处或团、队组织开展校园文艺活动和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十六)、美术器材保管制度
1、美术器材必需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美术器材室。
2、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美术器材的配发、自购、自制、调拨、馈赠、破损、丢失、报废等都必须及时登记。
3、根据学校教学的实际,部分美术器材可在学期初由教研组(教师)向美术器材室办理出借领用手续,美术器材在期末结束前及时归还给美术器材室,
4、美术器材领用和归还时应仔细检查仪器完好情况,做好借用记录。
5、要加强对美术器材的保养和维护,根据不同的特点,分别定期进行烘晒、通风、除尘,确保美术器材良完好可用。
6、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灭火器等安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