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总《关于开展“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争当五一巾帼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4/10 15:20:17 出处:区教育工会 作者:14675 有1855位读者读过
关于转发区总《关于开展“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争当五一巾帼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女工委:
现将区总《关于开展“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争当五一巾帼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江宁工发【2013】16号)转发给你们。请基层工会女工委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做好“双争”工作,建立好台账,并对照“五一巾帼标兵岗”和“五一巾帼标兵”标准,申报江宁区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和“五一巾帼标兵”。教育工会将评选出10个“五一巾帼标兵岗”和10名“五一巾帼标兵”,进行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区总评选。请将附件二中表1、表2、表4、表5(纸质稿与电子稿),于4月20日前上报区教育工会女工委。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工会
南京市江宁区总工会文件
江宁工发〔2013〕16号
关于开展“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
争当五一巾帼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产业、局系统及区各直属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宣传展示我区女职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激励广大女职工为完成“十二五”规划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区总工会决定开展“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争当五一巾帼标兵”评选工作(以下简称“双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提升女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培养敬业爱岗、勇争一流、乐于奉献的精神入手,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积极投身创业创新创优大潮,为我区奋力决战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开展“双争”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1、开展女职工“双争”活动要与新世纪女职工素质自我达标活动、“三争一创”活动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紧密结合,努力造就一支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的女职工队伍。要引导女职工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永不自满、勤奋进取、自我加压、不断超越,着力提升自己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争做新时期学习型、知识型现代职工。建好女职工高技能人才档案,积极做好推优荐才工作。
2、开展女职工“双争”活动要与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相结合,组织女职工积极投入到百万职工技能大练兵大比武之中,引导广大女职工爱岗敬业、争做贡献,鼓励更多的女职工开拓进取、创业创新创优。
3、在女职工比较集中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组织或协助开展适应女职工需要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培训和立功竞赛等活动,并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构筑女职工建功立业的新平台。
三、“双争”活动争创标准:
“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准为:
1、领导重视、制度规范。把创建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专人负责和分管,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评估、有总结。
2、立足创建、主题鲜明。突出女职工素质提升、创新建功和自主创业活动,岗位目标责任明确,创建措施得力,内部管理规范。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岗位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诚信公道,受到群众好评。
4、争先创优、示范性强。岗位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在本行业或系统争先创优,具有先进性。
“五一巾帼标兵”标准为:
1、政治坚定、甘做表率。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勤奋学习、作风优良。坚持勤奋学习,努力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岗位职责的本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无私奉献、勇争一流。
3、工作创新、业绩突出。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成绩显著,有突出的创新业绩,为构建和谐发展的新江宁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双争”活动的工作要求
“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争当五一巾帼标兵”活动是今后一段时间内全区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以“双争”活动为女职工工作新的突破口,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1、加强对“双争”活动的领导。要把“双争”活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摆上日程,主动争取各级党政工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从组织上保证“双争”活动的开展与落实。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五一巾帼标兵岗、五一巾帼标兵”的争创意见,并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确保“双争”活动健康有序地深入开展。
2、建立“双争”活动的表彰激励机制。开展女职工“双争”活动的重点在基层,要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并使之逐步规范化、经常化。各级工会要集中重点抓好一批“双争”典型,示范和带动面上的全面开展。区总工会对“五一巾帼标兵岗”、“五一巾帼标兵”两年表彰一次,统一颁发奖牌、证书。已获得过省、市、区级“双争”荣誉的不再申报。
3、加强对“双争”活动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在“双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以此激发广大女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新时期女职工良好形象,扩大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社会影响。同时要精心培育、及时发现和总结各地开展“双争”活动的创新做法,努力扩大“双争”活动的社会影响,精心打造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特色品牌。
请各中间层次于4月30日将争创意见及表格报送区总女工部,同时发送电子版。
附件: 1.“十二五”期间江宁区女职工集体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登记表
2.“十二五”期间江宁区女职工争当“五一巾帼标兵”汇总一览表
3.“十二五”期间江宁区女职工争当“五一巾帼标兵”登记表
南京市江宁区总工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
表1
“十二五”期间江宁区女职工集体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 名称 | 邮政 编码 | 联系电话 | |||||
班组(岗位)名称 | 总人数 人 | ||||||
其中女性 人 | |||||||
占比例 % | |||||||
负责人姓名(女) | 职 务 | 联系 电话 | |||||
争 创 内 容 | |||||||
注:1.以上争创内容各班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创出自己的特色。
2.请基层所有女职工占60%、负责人是女性的班组,填写“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本单位存档,一份上报区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表2
“十二五”期间江宁区女职工争当“五一巾帼标兵”汇总一览表
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女职工 总数 | | 女职工 填表 总数 | | 填 表 百分率 | | 举办素质教育讲座 | |
场数 | 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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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江宁区女职工 争当“五一巾帼标兵”具体项目总数 | |||||||
提升思想 | 自尊自信 自立自强 | 创新思维 | 创新岗位 | 创新管理 | 创新技术 | 参加公益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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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科学 | 参 加 学历教育 | 提 高 学历一挡 | 参 加 职业教育 | 提 高 技能一级 | 获取证书 一 个 | 获取证书 二 个 | |
| | | | | | ||
提升业务 | 参 加 业务培训 | 参 加 岗位练兵 | 参 加 技能比赛 | 参 加 劳动竞赛 | 参加“六小”竞赛 (小核算、小革新、小改进、 小建议、小节约、小经验) | ||
| | | | | |||
提升身体 | 参 加 保健讲座 | 参 加 体育活动 | 参 加 文娱活动 | 读有关身体 健康的书籍 | 读有关心理 健康的书籍 | 学 会 | |
| | | | | |
注:1.此表由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填写。
2.请在表的空格内填写统计总数。
3.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装订《“十二五”期间江宁区女职工争当“五一巾帼标兵”登记表》时,将“此表”放在第一页。
4. 此表一式2份,一份本单位存档,一份上报区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表3
“十二五”期间江宁区女职工争当“五一巾帼标兵”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年龄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文化 程度 | 职业 | 职务 | |||||
工作 单位 | 联系 | ||||||
“十二五”期间江宁区女职工 争当“五一巾帼标兵”目标 | |||||||
提升思想 道德素质 | 自尊自信 自立自强 | 创新思维 | 创新岗位 | 创新管理 | 创新技术 | 参加公益活动 | |
提升科学 文化素质 | 参 加 学历教育 | 提 高 学历一档 | 参 加 职业教育 | 提 高 技能一级 | 获取证书 一 个 | 获取证书 二 个 | |
提升业务 技能素质 | 参 加 业务培训 | 参 加 岗位练兵 | 参 加 技能比赛 | 参 加 劳动竞赛 | 参加“六小”竞赛 (小核算、小革新、小改进、小建议、小节约、小经验) | ||
提升身体 心理素质 | 参 加 保健讲座 | 参 加 体育活动 | 参 加 文娱活动 | 读有关身体 健康的书籍 | 读有关心理 健康的书籍 | 学 会 自我调节 | |
注:1.此表由女职工本人填写。
2.请在空格内选择自己能达到的画符号“√”。
3.女职工本人填写后交女职工组织装订成册存档。
4.每年“三八”前后每位女职工要对照检查实施进展。
表4
江宁区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申报表
单位 名称 | 地址 | 邮编 | ||||||
岗位 名称 | 总人数 人 | |||||||
其中女性 人 | ||||||||
占比例 % | ||||||||
负责人 姓名 | 职 务 | 联系 电话 | ||||||
简 要 事 迹 | ||||||||
所在单位工会意见 | 区教育工会意见 | |||||||
注:此表一式2份,简要事迹600字左右;
表5
江宁区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申报表
姓名 | 年龄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文化 程度 | 工作 单位 | 职务 | |||||||
受过 何种 奖励 | |||||||||
简 要 事 迹 | |||||||||
所在单位 工会 意见 | 区教育工会意见 | ||||||||
注:此表一式2份,简要事迹600字左右;4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