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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中学第二十八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发表日期:2008/10/15 10:14:05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853位读者读过

 

一.竞赛时间:2008-10-17

二.竞赛地点:校田径场

三.竞赛单位:各班级

四.参赛办法:

1.  每个班级运动员最多15名,男。女比例不限。

2.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品德好,学习努力,身体健康的学生。

3.  各班级报名时间9月27日止。

4.  每名运动员只能报两个项目,不得代替其他人参加别的项目,群体项目除外。

5.  竞赛项目(见附表)

五.竞赛办法:

1.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2.  各项比赛办法和赛次安排视报名人数决定。

六.录取名次和记分方法:

1.  单项比赛均取个人前十名,按10。9。8。7。6。5。4。3。2。1记分。群体竞技项目中,50米迎面接力跑和3分钟跳长绳分别取年级前三名,记分X3;立定跳远和引体向上分别取年级前三名,记分X2。(注:立定跳远和引体向上取个人前十名,记分同单项比赛)

2.  破校记录加7分。

3.  凡无故弃权者,扣团体总分3分。

4.  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团体名次并通报批评。

5.  团体名次按年级取前三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总分相等,则按破记录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七.奖励办法:

1.团体总分按年级各取前三名,分别授予奖状。

2.单项前10名,破记录的运动员分别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