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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

发表日期:2011/9/23 9:03:02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937位读者读过

 

二、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

(一)竞赛由省教育厅主办,省教学研究室承办。本省公办、民办中小学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具备教师资格的在职青年教师均可参加。

(二)竞赛覆盖基础教育所有学段和学科,原则上,小学、初中、高中各学科每3年组织一次。幼儿教育13年组织一次,特殊教育每3年组织一次。

(三)按课程标准、课时比例、教师比例等,分学段、学科确定各市选送参加省级基本功大赛的教师名额:小学、初中、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各3名;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劳技(通用技术)等学科各2名。

(四)各学科在小学、初中、高中分别组织比赛。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基本功大赛名额另行通知。

(五)2011年教学基本功大赛项目为:小学音乐、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品德;初中语文、初中历史、初中信息技术、初中体育;高中语文、高中化学、高中体育;特殊教育学校相关学科。

(六)比赛内容及方法

比赛内容包括通用技能和专业技能。通用技能比赛项目包括粉笔字、即兴演讲、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课堂教学等四项;专业技能比赛项目分学科确定。比赛的具体内容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拟定。

省教育厅每年公布具体比赛学科和比赛结果。大赛组委会制定比赛科目的具体方案和要求,并组织安排学科比赛。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教学基本功大赛中的优秀选手,通过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教学基本功集中展示。

(七)奖励办法

按参赛人数及一定比例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比例不超过20%获奖选手均颁发荣誉证书,冠为“XXXX年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XXXX学科XX奖)。

三、江宁区组织教师参赛的具体安排

(一)江宁区教研室受区教育局委托负责选派选手参赛的具体事宜。

(二)近年,区教研室曾多次组织过中小学各学科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根据这一具体情况,江宁区原则上将在近年历次区级竞赛获奖选手中选拔参加2011年市、省竞赛科目的选手。

(三)选拔对象:凡近年在历次区级竞赛中一等奖获得者都可申请报名参赛;因故未参加近年的区级竞赛或未获到一等奖但确属能力突出者也可申请报名参赛。

(四)申报参赛人员须填写“竞赛推荐表”和“申报登记汇总表”(见附件)于20119月底报区教研室所在学科教研员(纸质、电子稿均可)。

(五)区教研室相关学科教研员要依照省、市竞赛文件精神,根据本学科申报人员数、学科技能特点及省、市竞赛项目的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并精心安排好学科选手的选拔工作,将最具竞争力的教师选派参加省、市的决赛。

(六)各学科技能竞赛的详细内容由区教研室学科教研员转达。

(七)各学科区级选派工作务请在1015日完成,并由各教研员将“竞赛推荐表”和“申报登记表”发张裔平邮箱jyszyp@163.com

以上通知内容请各校及时转达并鼓励教师积极参加。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市中小学教师学科技能竞赛推荐表.doc     

 

     2南京市中小学教师学科技能竞赛申报登记汇总表.xls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教研室

                               201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