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义务教育阶段的素质教育
发表日期:2008/10/19 20:55:07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381位读者读过
“五五”普法教师读本读后感
也谈义务教育阶段的素质教育
——读“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后感
《义务教育法》第34条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意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在目前的教育体制和中考压力面前,很多学校很难保证合理有效地保证学生能够这样全面发展。中考成绩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学生就学的学校层次,同时也决定了一个学校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在生源日趋紧张、学生及其家长对学生未来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学校为了生存和发展,势必把学生的中考成绩放在第一位,于是导致了对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要求较低,重智育,轻德育、体育、美育。
因此,我认为,要改变目前这种现状,应从以下方面着手进行改革:
一、改变以中考成绩为唯一标准的高中升学制,将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人生观、审美观等内容折成相应比例纳入升学考核中。目前虽然中考成绩中有了体育30分测试,但只是对学生几项素质的测试,不仅没有实际上引起学校、教师、学生以及家长的重视,反而变相成了另一种应试教育的模式。学生有限的体育课就是为了那几项测试在努力,对于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并没有实际上的作用。而其他方面的要求则更是空白,以致于出现了大量的高分低能的“人才”。
二、教科书的编写应更侧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与训练。这几年,教科书的编写越来越侧向于对学生知识面的拓宽,这本无可厚非,但过度地、片面地追求学生知识的面广,却导致了学生阅读能力、思维能力及解决问题能力的下降,以至很多同学对课本知识是一看就懂,对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却束手无策。很多时候,书本的要求很低,而到了真正考试的时候却对学生提出了远高于课本的目标,致使学生丧失了对自己学习能力的信心,在心理上恐惧学习、躲避学习,其根本原因就是他们不能从学习中找到乐趣,得不到成功的喜悦。我认为,不妨在教科书中对学生提出相对高一点的要求,而在平时的考试和最终的中考中将要求降低;而不是将低目标、低要求放在教科书中,却将高目标、高要求置于教辅资料和考试中。
三、学校应该开设的音乐、美术、体育等科目应该不折不扣地按照要求开展实施,而不是流于形式。一方面教育领导部门及学校应重视对所谓“副科”教师的培训及考查,提高队伍素质,按要求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不能因为“主科”成绩的要求就将这些科目的教学时间压缩再压缩,也不能因为没有中考成绩的要求就对这些科目的教学要求降低再降低;另一方面对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应给予充分的保证,教育领导部门应对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是否得到保证加大检查的频率和力度。以这几年开展的“阳光体育活动”为例,很多学校也只是在接受检查时让学生正常开展。虽然进行了“阳光体育活动”的一些相关比赛,而实际上很多学校却是为比赛而开展,抽调部分学生进行比赛项目的训练,而大部分学生的活动时间却没有得到保证。
四、教师的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思想观念应加以改变,毫无疑问,现在绝大多数的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都是围绕着中考这根关系到学生、学校及自己的未来的“大棒”开展进行的。这样的思想下,教师势必要把教学成绩放在第一位,就难免出现急功近利、舍本求末的教学思路。教师这样教,学生想从学习中获得乐趣、全面发展几乎没有可能。教育术语云:寓教于乐。而一方面,分数至上的中考压力下,这样的教学模式无法实现;另一方面,鉴于教师的个人能力有所高低,能够寓教于乐进行教学工作没有相当的教育教学水平根本不可能做到。所以我建议不如改为“寓乐于教”,先让教师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采用各种方法手段来提高学生对学习的乐趣,在随着这样教学方法的深化走向“寓教于乐”。而学习乐趣的最大之处就在于“成功”,怎样让层次上下有别、能力高低不等的学生都能在学习过程中得到成功的洗礼,感受到成功的喜悦是关键。
五、“德育老师”的设立是学生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而现在大多数学校几乎都把这样的工作交给了班主任,在没有充分课时保证、班主任又各项事务缠身的情况下,德育教育也就形同虚设。在我看来,专门的政治哲学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是学生以后身心发展乃至步入社会不可或缺的教育内容。而目前这样的教育却是贯穿于中考的必考学科“政治”中,以至这样的教育变成了一门为了应付考试而设立的科目,学生往往并不能从中获得多少道德规范等方面的教育,而是变成了对书本文字的死记硬背。一旦考试成绩成了该学科学习好坏的评判标准,真正的德育工作反而成了该学科的一种附属工作,这已经完全背离了开设这样的科目的根本目的。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是世人皆知的,但真正落到实处仍需所有的教育教学工作者的认真思考、真抓实干;需要各级教育领导部门的高瞻远瞩、远见卓识;需要所有学校的认真地、脚踏实地地贯彻实施。
以上乃我在读了“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后一时的浅见拙识,错误、不当之处比比皆是,只愿能对义务教育的教学工作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