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麒麟初级中学2012年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12/5/11 9:33:20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807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麒麟初级中学2012年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岗位设置方案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83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82个。主体岗位是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 99%。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 78,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 95 %,辅系列岗位为图书资料系列,财务会计系列,卫生保健系列,辅系列岗位人数为4。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和数量
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2 %。其中:三级 0 个,四级 0 个,五级 0 个,六级 1 个,七级 0 个,八级 0 个,九级 0 个,十级 0 个。
1、单位领导岗位1个。其中:七级职员1个,名称是科级正职。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0个。
3、其他管理岗位0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机构比例
1、高级技术岗位 22.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27%
(1)正高级岗位1.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2%。其中:三级岗位0.5个,四级岗位1.1个。
(2)副高级岗位 20.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25 %。其中:五级岗位 4.1个,六级岗位 8.2个,七级岗位 8.2个。
2、中级岗位 45.1 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55 %。其中:八级岗位 13.5 个,九级岗位 18 个,十级岗位 13.5 个。
3、初级岗位 14.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18 %。其中:十一级岗位 7.4 个,十二级岗位 7.4 个,十三级岗位 0 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人社(R)〔2010〕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职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①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②六级及以下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③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3、管理岗位职责(详见各级岗位说明书)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①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4年以上;
②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③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④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教师正高级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副高级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市教育局制定。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3、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详见各级岗位说明书)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职责(详见各级岗位说明书)
五、岗位聘用
按照《关于2011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宁教职称〔201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工资待遇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
7、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考核过渡、竞聘上岗、量化打分、双向选择等多种形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择优聘用。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王萍
副组长:陈斌
成员: 周善军、张海俊、葛家宝、徐自钱、 吴云仙、葛明春、蒋媛美、薛静、朱金苗
(二)工作职责
1、学校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
2、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各级各类岗位的申报、推荐和初审。
七、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2年5月9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2年4月19日——4月22日
主要内容:学习文件、领会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张贴相关文件,做好宣传;
(二)实施阶段: 2012年4月23日——4月26日
主要内容: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核定编制数,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将根据学校教职工大会进行讨论、经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通过上报、上级核批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公布,根据要求开展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12年5月9日——5月11日
主要内容:开展工作总结,接受上级人事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本方案解释权归麒麟初级中学。
麒麟中学
201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