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行车管理、检查制度
发表日期:2007/11/14 13:19:33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614位读者读过
麒麟中学学生自行车管理、检查制度
一、学生进入校门后,自行车一律推行,不得骑行或者踏行。
二、学校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禁止停放自行车。对停放在上述区域内的自行车,学校有权进行清理和必要的处理。
三、走读生自行车,要按照学校指定位置,以年级为单位整齐停放,不得跨年级停放。要自觉服从自行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自行车停放后,必须上锁,凡无锁或锁失效,自行车失窃,学校不负责任。
五、停放在停车场上的学生自行车晚自习结束必须推走,否则丢失,学校不负责任。
六、学校负责看管的走读生自行车如发生失盗,必须即使报案,以便查找和追究当班人员责任。上午发现失盗,最迟不得迟于放晚学前向政教处和自行车看管人员同时报案,下午和晚上发现失盗,最迟 不得迟于当天晚自习结束前报案。超出上述规定时间的,学校不予认可。
七、学生必须每天上学前检查自己自行车的车况,做好维修和保养工作。
八、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学生自行车进行检查。
九、学校将聘请专业维修人员不定期对学生自行车进行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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