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教科研训>>教科信息>>正文

2015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5/25 14:35:34 出处:本站 作者:方桂华 有1890位读者读过

苏教办社〔2014〕6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5年江苏省

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自1989年开始,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已经成功举办了26届,在广大中小学青年教师及教育管理工作者中产生了积极而广泛的影响,已经成为公认的促进我省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大型品牌公益活动。26年来,“教海探航”征文竞赛有效地激发了青年教师及教育管理工作者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投身教学改革的热情,为切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深化课程改革以及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经研究,2015年将举办第27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并定于2015年10月在张家港市举行征文颁奖活动。此次征文以“高举‘苏派’旗帜,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育人品质”为主题,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发动、组织本地中小学、中职学校的青年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者及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积极参赛。

 

附件:2015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细则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

附件

2015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细则

 

一、征文主题

高举“苏派”旗帜,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育人品质。

二、参赛对象

中小学、中职学校教育工作者(教师、管理工作者、教科研人员),不限年龄。

三、奖项设置

1.本次征文竞赛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2.本次征文竞赛另设先进集体奖、年度新人奖、杰出水手奖、优秀团队奖和感动“教海探航”人物奖等奖项。

四、征文要求

1.角度自选,题目自拟。

2.篇幅在3000字以上6000字以下。

3.电脑A4纸打印。

五、报名方式

1.本次征文竞赛可由个人报名参加,也可由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或学校集体组织。

2.发文组织参赛的市、县(市、区)有资格参加先进集体奖的评选,请将相关文件寄送至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组委会秘书处(《江苏教育》编辑部)。

3.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由有关部门组织地区一级的初赛。

4.对于集体组织报名参赛的学校,可优先参加优秀团队奖的评选。

5.本次征文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

6.征文请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至: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B楼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组委会秘书处(《江苏教育》编辑部),邮编:210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7届“教海探航”征文(小学组)或27届“教海探航”征文(中学、中职组)。

7.小学组联系人:王春亚(025-86275646);中学(含中职)组联系人:金茂喆(025-86381323)。

六、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务必先进行网络报名,获取参赛论文编号,报名网址届时详见江苏教育新闻网(http://www.jsenews.com)。

2.完成网络报名后按要求逐项填写《“教海探航”参赛征文推荐与作者信息表》(分别刊登在《江苏教育》2015年4月教育管理版、小学教学版、中学教学版和职业教育版上),并加盖单位公章。请确保信息表内的信息与网络报名提交的信息一致。

3.无参赛表或复印、自制参赛表的论文均视为无效论文,不予参赛。

4.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参加评选;在评选结果揭晓前,不得将参赛论文向其他报刊投寄或参加其他征文比赛,一经发现,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

5.本次征文来稿将全部提交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如确认有抄袭行为,将取消作者参赛资格,并向相关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

6.本次征文不收报名(参赛)费等任何费用。

7.征文竞赛相关资讯可关注“江苏教育”微信号。

8.所有获奖论文版权归《江苏教育》编辑部所有。

 

 

 

 

 

 

 

 

 

 

  抄送:厅领导,厅基教处、人事处、师资处。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9月 1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