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宁区名特优教师后备梯队建设的意见
发表日期:2008/5/22 7:31:54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880位读者读过
关于江宁区名特优教师后备梯队建设的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直属单位:
为促进全区教师队伍素质的专业化发展,加速名特优教师建设步伐,建立多出快出名特优教师的机制,特建立名特优教师发展梯队。首届名特优教师发展梯队主要由省特级教师后备人选、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后备人选、市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市优秀青年教师后备人选四部分组成。具体意见如下:
一、评选办法(附后)
二、资助标准
省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后备人选每人每月资助500元;市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每人每月资助400元;市优秀青年教师后备人选每人每月资助300元。资助经费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三、管理办法
1、成立领导小组。区教育局成立名特优教师梯队建设领导小组,朱慧局长任组长,潘章华副局长、陶四清副书记、宋军副局长任副组长,王才权、王善云、叶平、董福才为小组成员。
2、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名特优教师后备梯队建设的日常管理,定期开展考核,建立名特优后备梯队人选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区教研室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定期不定期组织后备梯队开展活动。
四、有关说明
1、上述各类评选,凡涉及到考核、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计算的,均以2008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2、上述各类评选3年为一届,区教育局将分类制订出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动态考核,合格者由区教育局发放资助。
附:1、江宁区首届名特优教师后备人选产生办法
2、江宁区首届名特优教师后备人选申报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08年5月16日
附1:
江宁区首届名特优教师后备人选产生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直属单位(含民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评选步骤
1、学校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前提下,以学校为单位对照条件进行推荐。
2、学科评审
(1)资格审查。由区学科(类别)评审小组对照条件进行甄选。
(2)书面考试。以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及新一轮课程改革理念等内容为主。
(3)听课。由各学科评审小组组织听课。
3、综合评定。后备人选经区教育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由区教育局予以认定。
三、评选类别、人数及评选条件
(一)省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后备人选
1、数量:15人。
2、基本条件:
(1)热爱教师职业,一贯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思想作风好,能与同志团结协作。原则上曾获得过区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原则上至少一次为优秀。对师德不符合条件的 “一票否决”。
(2)具有所教学科比较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能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及时把握现代知识更新趋势和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并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积极探索素质教育规律,精通业务,严谨治学,在区内本学科教学领域里形成特色,并处于领先地位。
(3)教育教学成绩比较显著。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高,教学方法有独到之处,并形成一定风格、特色,原则上被评为市以上学科带头人,在区以上开设过3次以上较高水平的公开课、示范课,教学效果好。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方面有相对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
(4)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并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尤其在教材教法方面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个人见解,原则上近3年来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本学科专业的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
(5)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起带头作用;具有一定的指导中小学高级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教育研究工作的能力,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贡献。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及以上乡镇及乡镇以下学校工作或支教经历的优先。
(6)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及其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2年并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对教育教学和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年限可放宽到9年。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7)中小学教科研机构中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担任教科研专职工作前,是所教学科的优秀教师,任专职教科研工作后,仍坚持参加中小学教学实践活动,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②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改革思路清晰,教育教学成果丰硕。③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有新意,原则上近3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对实际工作有较高指导作用和应用价值。
(8)中小学校校级领导申报特级教师除具备上述1至6项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担任领导职务以前,是所教学科的优秀教师,并为同行公认;②担任领导职务后,仍然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3,在所教学科仍保持较高水平;③在学校办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业绩突出。
说明:1、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成绩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2、校长和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人员的评选比例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5%。
(二)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后备人选
1、人数:30人。
2、评选人员的基本条件:
(1)师德优良,爱生善教,能在教育教学中起模范作用。
(2)需具备区学科带头人或市优秀青年教师资格。
(3)近三年来在正式刊物发表或获得省、市级一、二等奖论文达2篇以上。
(4)近三年来区级示范公开课2节以上及区级以上讲座2次。
(5)专任教师须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校长的教学工作量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工作量的1/4(副校长1/3)。学科考试成绩位居区均以上。
(6)辅导培养青年教师取得显著成绩。
(7)男性55周岁、女性50周岁以内。
说明:1、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成绩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2、校长的评选比例不超过评选总数的15%。
(三)市优秀青年教师后备人选
1、人数:50人。
2、评选人员的基本条件:
(1)师德优良,爱生善教,能在教育教学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需具备区学科带头人或以前评定的青年教学标兵资格。
(3)专任教师须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校长的教学工作量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工作量的1/4(副校长1/3)。学科考试成绩位居区均以上。
(4)近三年来有2篇论文在正式刊物发表或获得省市级奖。
(5)三年来区级及以上讲座、公开课各2次以上。
(6)年龄35周岁以内。
说明:1、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成绩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要求。2、校长的评选比例不超过评选总数的10%。
四、时间安排
1、5月20日—5月30日 人个申报、学校推荐,各校(单位)将申报表及有关资料于5月30日前报区教研室张裔平老师处,联系电话:52281893。
2、6月1日—6月10日 资格审查。
3、6月15日 书面考试。
4、6月16日—6月25日 听课。
5、6月26日—6月30日 综合评定、公示。
附2:
江宁区首届名特优教师后备人选申报表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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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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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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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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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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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年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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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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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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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打“√” |
特级教授级后备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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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带头人 后备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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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优青 后备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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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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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以来受表彰情况 | |||||||||||||||||||||||||||
时间 |
荣誉名称 |
表彰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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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以来的任教情况 | |||||||||||||||||||||||||||
时 间 |
任教班级 |
周课时 |
兼职情况 |
效果(含统考成绩) | |||||||||||||||||||||||
2005-2006 学年 |
第一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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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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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7学年 |
第一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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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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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08 学年 |
第一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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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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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以来在市、区执教公开课的情况 | |||||||||||||||||||||||||||
时 间 |
地 点 |
年 级 |
课 题 |
听课教师及人数 |
组织单位 |
效 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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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以来主讲讲座的情况 | |||||||||||||||||||||||||||
时间 |
地点 |
主办单位 |
对象及人数 |
主 讲 课 题 |
效 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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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以来发表(获奖)论文、著作的情况 | |||||||||||||||||||||||||||
时间 |
论文题目(书名) |
刊名(出版社) |
独著、合作 (本人撰写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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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以来指导教师情况 | |||||||||||||||||||||||||||
被指导人姓名 |
指导形式 |
起 讫 时 间 |
效 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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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学校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