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中学各处室安全责任书
发表日期:2012/9/3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窦礼忠 有1602位读者读过
麒麟中学会计室安全责任书
1.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会计室负责人签字: 校长签字:
麒麟初级中学
2012年9月3日
麒麟中学教务处法制安全责任书
法制安全是学校教育教学最起码的保障,是学校发展最基本的条件,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共同做好学校法制安全工作,对教务处提出以下安全责任要求:
1.加强教职工的法律教育、思想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2.抓好课堂常规工作,依法执教,确保教学按要求有序进行。
(1)搞好教师开会、进修学习、病事假等课务的调配工作。
(2)加强课堂巡视,杜绝教师不按时到岗,课中离岗等现象。
(3)加强体育课、室外活动课、大课间的巡查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活动有教师组织指导,杜绝放鸭式活动。
(4)指导科学学科教师在自然实验中加强安全教育,注意用水、用电、易燃易爆等用品的安全使用,保管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3.因教学需要,学生出校进行参观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前要履行申报手续,并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犯措施。
4.对有疾病或残疾学生不能从事的有关教学活动,应告知有关教师对这类特殊学生给予照顾。
对以上工作因教务处管理不到位造成师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教务处责任人应负相应责任。
教务处责任人签字: 校长签字:
麒麟初级中学
2012年9月3日
麒麟中学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堂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学生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总务处与食堂签订以下安全责任。
1、严把食品采购关。学校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应有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食品质量。
2、严把食品贮存销售关。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类存入。
(2)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
(3)每餐样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3、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操作规范。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食堂负责人签字: 总务处主任签字:
麒麟初级中学
2012年9月3日
麒麟中学专任教师法制安全职责书
1.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是班级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安全的全部责任。
2.任课教师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科学合理地向学生渗透法制安全教育。
3.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让学生离开课堂。
4.任课老师在室外上课期间,要认真组织学生活动,学生必须始终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活动。
5.任课教师未经请假批准而旷课导致学生无人管理造成安全事故及损失的由任课教师负直接责任。
6.任课教师要实行学生点名制度,一但发现学生未经请假而未到校上课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向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汇报,对学生生病或意外事故,教师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及时报告学校。
7.任课老师要掌握学生身体情况,因残疾、生病或生病康复期间、有特殊生理疾病的学生而不能参加的教学活动,教师要给予关心和照顾,并妥善安排好这些学生的活动。
8.任课老师在进行有关教学实验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对用电、用火和易燃易爆等用品的安全使用,保管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9.对需要补课的个别学生,教师必须与学生在一起,并在清校前离校,严禁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0.学生进校后,教师不得让学生回家拿作业和学习用品,课间不得让学生外出买东西。
11.双休日、节假日,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让学生来校活动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以上因教师自已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及损失的,要与其经济及年度考核挂钩,严重的要追究个人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本人、学校各执一份,自签字日起生效。
任课教师签字: 教务处主任签字:
麒麟中学
2009年9月1日
南京市麒麟中学班主任法制安全责任书
班级是学校基层单位,班主任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是学校安全的最基础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班主任的法律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班主任岗位职责要求,特签定本责任书: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班主任要经常性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指导学生课间活动,教育学生不追跑、不打架、不玩火、不玩电、不攀爬等危险性游戏;不私自出校门;不在危房或建筑基地玩耍;上下楼梯慢步右行。
2.学生出操、集会、观看影剧、大扫除、课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加强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外出活动来去都要清点人数。在活动中,学生必须始终在班主任的视线范围内。
3.重视并做好“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4.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5.学生无故不到校时,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问清原因。
6. 保持与家长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及时解决,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7.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组织学生离校。
8. 教育并控制班级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
9. 班主任要安排好值日学生,与值日学生一道打扫卫生,及时组织值日学生离校。值日学生的安排要及时告知家长。
10. 一旦发生事故,班主任要在(可能情况下)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和通知家长。
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育,并追究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班主任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签字: 德育主任签字:
麒麟中学
2011年8月30日
南京市麒麟中学传达室责任书
一、按时上下班,有事要请假。严格执行学校门卫制度,不擅离职守,不做与安保无关的事。
二、严把学生出入校门。学生到校后至放学前,因事、因病需离校时,必须填写登记表,并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送出校门。下午放学后,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返校活动。
三、严把家长进入校园。家长因事需要进入校园的,必须查问清楚,方可放入。
四、严把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因事需要进入校园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填好登记表方可放入。
五、严把车辆出入校园。车辆进入校园前必须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填好登记表方可放入。
(学生下课活动期间以及上学、放学时间,不允许车辆出入校门。)
六、学校物品运出校园时,要查问清楚,防止学校财产流失。发现学校财物被偷或人员遭到围攻时,应勇于上前制止或劝解,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七、校门口严禁停放车辆,保持校门口出入畅通。
八、做好报刊接收工作。
九、保持校门口清洁。校门50米范围内不允许小商贩摆摊卖货。
十、言谈举止保持保卫人员形象。
门卫签字: 安全主任签字:
麒麟初级中学
2012年9月3日
麒麟中学总务处安全责任书
安全是学校教育教学最起码的保障,是学校发展的最基本条件,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对总务处提出以下安全责任要求:
1.定期对校舍和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常对防盗、消防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转)。
2.按要求对学校食堂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3.做好学校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安排节假日和重大节日以及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4.督促和指导会计室做好现金和账目的保管工作。
5.督促和指导校医室做好学生疾病防疫接种工作、药物的保管和更新工作,学生疾病的救治工作等。
6.对学校重点部位加设和维修防盗设备设施。
以上工作由于总务处管理防犯不到位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总务处责任人应负相应责任。
总务处主任签字: 校长签字:
麒麟初级中学
2012年9月3日
麒麟中学德育处法制安全责任书
法制安全是学校教育教学最起码的保障,是学校发展最基本的条件,为进一步明确法制安全责任,共同做好学校法制安全工作,对德育处提出以下法制安全责任要求:
1、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
2、对学生课间活动安全进行督查和指导。
3、德育处组织学生走出校门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祭扫革命烈士墓、参观科技场馆等活动前要履得申报手续,按要求做好组织工作,同时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根据需要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师生活动的安全。
以上工作由于教育或组织不到位造成的师生伤害事故,德育处责任人应负相应责任。
德育主任签字: 校长签字:
麒麟初级中学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