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中学教师安全责任书
发表日期:2011/8/30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窦礼忠 有1159位读者读过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 责任内容
1、任课教师应对课堂纪律、安全全面负责,上课应认真清点学生人数,若发现学生缺勤,要及时告知班主任或当日值班领导。体育课、微机课、课外活动,任课教师要做好安全教育和预防保护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任课教师有义务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
3、体育老师要加强体育课或体育活动的事先准备工作,并对体育场地、器械进行检查,运动过程要有保护措施。
4、理化生老师在上实验课前,应对实验仪器进行检查,具体指导学生正确操作,严格操作程序,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严禁学生将实验仪器、药品带出实验室。
5、每位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6、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与班主任和相关领导取得联系。
7、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电,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做到安全上网;工作之后的时间,不要进行酗酒、赌博等不健康的活动。
8、放学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学生。
9、对于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实行首问责任制,即在事故现场的教师无论是否是自己的工作,均有责任对安全事故进行积极稳妥的处理,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10、受班主任委托代理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在代管期间履行班主任职责,并负有班主任工作的安全责任。
二、 责任追究
1、实行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即每一位教师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都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任课老师是所在课堂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出现的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2、对首先到达事故现场而没有进行稳妥处理的教师,视为失职,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3、因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将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任课教师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 教师签字: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