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中学各部门岗位职责
发表日期:2012/3/14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窦礼忠 有1550位读者读过
(一)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领导学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务,审定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全工作。
2.建立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3.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落实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
4.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安全系数。
(二) 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主抓学校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1.传达布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2.安排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3.督促做好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校各种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与辖区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6.督促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划、汇报、总结、调研执行、情况反映等专项材料。
7.协助校长处理学校安全工作紧急情况及各类安全事故。
8.督促落实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并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三) 法制安全科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及防火、防盗工作,主要职责是:
1. 起草各种安全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
2. 指导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安全工作,做好安全责任制落实的检查、督查、总结、评比工作。
3. 协助校长、分管校长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 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门卫管理,落实值班制度、巡逻制度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严防偷盗现象和各种破坏活动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5. 指导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安全工作,在每年度末进行考核评比。
6. 加强校门管理,对家长、客人及其他人进入校园办事要认真询问和登记,必要时要电话联系学校领导,核实并获准许后方可让其进入。学生因病事假提前离校应严格履行手续才能放行。
7. 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 密切与辖区公安部门的联系,加强警校共建,维护学校治安稳定。
9. 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消防逃生、紧急救护等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四) 德育处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和德育活动的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
1. 指导并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安全工作,并对班主任班级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比、总结,将评比结果纳入班级考核。
2. 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及时排查调处学生中的矛盾隐患,杜绝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3. 重视对学生的自我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偏差和行为偏差学生档案,落实帮教措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 利用班会、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对学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5. 负责学生集会活动安全,对在校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要设立临时组织机构、要有意外事故处理预案,并负责指导、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6. 利用宣传栏、板报、橱窗、广播台等,定期开展交通、防火、防盗、防溺水、等安全专题宣传。
7. 协助班主任做好矛盾化解、特异学生建档及加强家校联系等工作,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协助分管校长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五) 教务处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主要职责是:
1. 加强对任课教师的安全意识教育,制定落实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2. 监督检查上课期间学生安全和课堂教学纪律情况。
3. 负责学校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药品要专人负责、严格按规程管理和使用。
4. 负责师生参加各类教学活动、教科研活动、外出竞赛活动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工作。
5. 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 协助分管校长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六) 总务处负责校园、校舍、物资财务的安全,其主要职能是:
1. 落实后勤工作人员安全岗位责任,组织后勤职工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学习培训。
2. 加强校舍、设施设备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排除安全隐患。
3. 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师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4. 做好学校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完善、设施完好、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5. 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工作。根据季节主动开展有效的预防措施和预防宣传工作,控制疾病的发生。发现传染病患者要及时向防疫部门上报。
(七) 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其主要职责是:
1.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2. 平时要加强教室等学生学习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3. 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根据实际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4. 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化解学生间的矛盾冲突,预防打架斗殴等伤害事故的发生。
5. 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6. 了解掌握行为偏激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并建立档案,制定落实帮教措施。
7. 本班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要精心组织,亲自带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8. 做好学生课间、午间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随时了解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教育。
9. 密切与家长的联系,主动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情况,学校非正常放假、重大活动等信息要及时告知家长,学生非正常缺课、身体不适、发生意外伤害等要立即通知家长。
10. 万一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11.协助处理班级学生的安全事故。
(八)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安全负责人,对本堂课教学学生的安全直接负责,并协助班主任做好各项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 坚持落实讲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2. 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课等强实践性课程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 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并报告班主任和值班领导。
4. 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 在本堂课以外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都必须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九) 学生宿舍管理员负责住宿学生财物及人生安全,其职责是:
1. 落实登记制度,防止非住宿学生进入宿舍。
2.每天早、晚坚持查寝,对夜不归宿和学生滞留宿舍等情况要及时通知值班领导。
3. 经常对宿舍进行检查,发现管制刀具、大功率电器等违禁物品要予以收缴。
4. 保证消防器材完好,不挪用消防器材。
5. 门窗破损要及时报总务处。
(十)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师生用餐安全和消防安全,其职责是:
1. 严格把好三关:食品定点采购,餐具定时消毒,从业人员定期体检。
2. 做好食堂人员的晨检工作。如发现有身体不适人员应及时劝其休息,不得进入食堂。
3. 定时组织食堂人员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教育。
4.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
5. 严格按学校食堂卫生有关规定执行操作程序,确保食品加工卫生,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食堂保洁
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证无鼠、无蝇、无蟑、无卫生死角。
6. 定期对液化燃气、输气管道、电炉、电器设施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使用。
7. 配齐配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灭火器、消防栓等完好情况,并能正确使用。
(十一) 学校财务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是:
1. 树立安全防范的意识,经常检查存放现金、票证的房屋门窗、保险柜和防盗设备,保证安全、牢固、有效。
2. 现金、票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3. 会计、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银行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坚持按最低限额保存现金和票证。
(十二) 电教室管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是:
1. 建立学校电教设备档案,要求详细记录每台电教设备的购买、维修、转借及使用等详细情况。
2.树立安全防范的意识,经常检查门窗、保险柜和防盗设备完好情况,保证安全、牢固、有效。
3. 定期对电教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