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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规范管理

发表日期:2010/1/19 20:01:44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398位读者读过

省教育厅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规范管理

  为促进我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省教育厅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规范管理促进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五年制高职的办学定位和发展原则、办学主体和布局安排等,将科学健康地发展五年制高职统筹纳入全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
  《意见》明确了五年制高职的办学主体和布局安排。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承担我省五年制高职办学任务。经批准设立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作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分院,具体承担五年制高职教育和管理任务。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经批准承担少数专业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任务,其他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除少数特色专业外,原则上不再承担五年制高职教育任务。
  《意见》强调,要加强五年制高职的内涵建设与规范管理。从加强五年制高职的专业建设、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深化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四个方面逐步推进内涵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加强招生学籍学历管理、规范学校名称及其校牌管理、加强举办技工教育管理、加强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和加强开展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等。
  《意见》提出,要完善五年制高职统筹管理,加强五年制高职制度建设。省教育厅将设立高中阶段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委员会,统筹管理和指导全省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五年制高职举办院校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有关指导意见与管理办法,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教学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管理、行政管理、校园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与办法,落实有效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加强规范管理,促进科学健康发展。
  《意见》表示,从2010年起,用3年时间对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和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所属分院及办学点进行清理、规范,达不到标准的取消现有五年制高职办学资格。在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迅速、急需大量五年制高职人才而又不具备设立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少数县(市),经批准可依托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在县(市)职教中心设立五年制高职专业办学点。经批准设立的专业办学点只能挂靠一所职业院校。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和专业办学条件联合编制和下达,并向社会公布。